大华蓄电池DHB1270/12V7AH安防工程 数据机房 风电变桨蓄电池
产品性能:
放电
(1)电池不宜放电至低于预定的终止电压,否则将导致过放电,而反复的过放电则会导致容量难以恢复,为达到的工作效率,放电应0.05-3C之间,放电终止电压如下表1所示
放电电流和放电终止电压
放电电流(A)放电终止电压(V/单体)(A)<0.1C1.90(A)<0.2C1.800.2C<(A)<0.5C1.700.5<(A)<1.0C1.601C<(A)<2C1.503C<(A)1.30
(2)放电容量
放电容量与放电电流的关系,图1为FM、JFM系列电池在不同的放电率条件下放出的容量,从图中可看出,放电倍率越大,电池所能放出的容量越小。
温度作用
电池容量亦受温度的影响,过低温度(低于15,5.)则会降低有效容量,过高温度(高于122.50)则会导致热失控并损害电池.
充电
(1)浮充(限制电压,控制电流)使用: 浮充电压2.25V2.30V/单体,电流不得大于0.25C10,电池浮充电流调到小于2mA/AH.(25)。
充电方法与充电时间
充电方法充电时间(h)周围温度( )恒压充电6-125 -35恒流充电6-12
(2)循环使用(充电即停,放完电即充):充电电压2.4 V/单体,充电电流不得大于0.25C10.
(3)温度补偿电池在535范围内工作时,不必对充电电压进行补偿,当温度低于5或者高于35时,建议对充电电压作适当的调整,调整标准为浮充时干3mv//单体,循环使用时干4mv//单体(温度以25为基准)。
(3)过充电
电池充足电后再补充电则称为过充电,持续的过充电将会缩短电池的寿命。
使用寿命
以下因素将可能缩短电池的使用寿命:
重复的深放电
重复的浅充电后的深放电
外界温度过高
过充电特别是涓涓浮充充电
过大的充电电流
当充好电的电池如果长时间未使用,特别是在高温环境下,将会导致自放电和容量的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