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电池适用于太阳能/风能发电系统、通信系统备用电源、电力系统备用电源、UPS计算机备用电源、应急照明系统电源、船舶设备辅助电源等。
1、此款电池不能用于电动车、摩托车做动力电池使用。
2、严禁私自拆解/烧毁蓄电池,严禁倒置,防止漏液,严禁短路、进水、碰撞,以免损坏电池,严禁过充,欠压及过放。
3、链接蓄电池时,严禁正负极反接。
4、严禁超负载使用(超过3倍属超负载)。
5、严禁电池放在不通风的密封环境下使用。6使用需充满电,可延长电池使用寿命。
7、随用随充,闲置时2个月内需充电1~2次,不超过3个月。
注:因以上问题造成电池损坏因不属于产品质量问题不在产品质保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