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ui大电流(A) 3 7 13 20 25 30 35 16 20 25 28 30
电压(V) 单相220V±25% 三相380V±25%或单相220V±25%
频率(Hz) 50Hz±5%
输
出 额定电流(A) 2.2 4.5 6.8 9.1 13.6 18.1 22.7 27.2 32 36.4 4145
电压(V) 正常时:同市电电压一致 应急时:220V±5% 应急时:220V±5% 单相三路
频率(Hz) 应急时:50Hz±0.5% 正常时:同市电电压一致
切换时间 小于0.25秒(特殊要求时,可小于0.01秒)
波形 应急时:正弦波 正常时:同市电一致
应急供电时间 90分钟(标准型)
超载能力 负载120%时能正常工作
噪音 有市电时静止无噪音<55dB(应急供电时)
相对湿度 0-90%
环境温度 -24℃~40℃
海拔高度 2000米以下
(1)电线、电缆及保护管的选用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5,以下简称《验收规范》)要求疏散照明应敷设耐火电线、电缆,电线采用额定电压等于或高于750V的铜芯绝缘电线(20.1.4.8条)。《验收规范》中没有说备用照明、安全照明线路敷设耐火电线、电缆(阻燃电线、电缆与耐火电线、电缆是两种不同技术标准的产品,两种不能混为一谈)。阻燃型及耐火型电线、电缆允许长期工作的额定温度一定要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定按设计要求验收导线。火灾应急照明导线截面宜适当放宽。应急疏散照明线路的保护管无论明敷还是暗敷,在《验收规范》中都要求使用钢导管,而对其他应急照明线路的保护管材质并末作出规定。《高层民用建筑设计规范》(GB50045—9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要求,当消防应急照明配电线路当明敷时应采用金属管,并采用防火保护措施;暗敷时,只要求保护层的厚度不小于30mm,未说明采用何种管材。当采用塑料管暗敷时,应采用难燃型材料且塑料管的氧指数应在27以上。在无设计要求时,埋设在墙内或混凝土内的塑料管应采用中型以上的导管(《验收规范》14.2.9.3条);建筑物吊顶内必须采用金属管敷设,金属管应选壁厚1.6mm以上的热镀锌管。
(2)应急照明线路的敷设
应急照明线路单独敷设,在每个防火分区有独立的应急照明回路,不能与普通照明线路混用。穿越不同防火分区的线路应有防火隔堵措施。(防火隔堵的具体作法详见标准图集《钢导管配线安装》(03D301—3)第38页)。当火灾应急照明线路的工作电源与备用电源在同一桥架敷设时,中间加隔板。明敷管线时,钢性导管上涂防火涂料保护。线管、线槽的PE保护线连接完成后,经检查确认才能穿线 。不进人的吊顶,管子的支架和接线盒固定在主、副龙骨上;进人的吊顶,电气配件应敷设在主龙骨上。在对电线、电缆的绝缘性能、导电性能和防火性能有异议时,按批抽样送有资质的试验室检测。电线接续完成后才能测试电线的绝缘电阻。应急照明线路不能与其他普通照明线路混用。
(3)应急照明配电箱的安装
应急照明配电箱的安装工艺同普通照明配电箱的安装工艺,但应急照明配电箱与其他普通照明配电箱应有明显的区分标志。应急照明配电箱结构及电气元件宜选用耐火耐热型,当用普通型配电箱时,其安装位置应尽可能避开易受火灾影响的区域。EPS电源柜安装在电气竖井内时,电源柜周围应留有散热通道。EPS输出端的中性线N应与建筑物的接地装置直接相连。EPS电源柜出线端的低压断路器应选用四极开关;支路断路器选双极型开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