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力蓄电池PK120-12全新*
三力蓄电池PK120-12全新* 应用范围
循环使用
可携式电视、录放影机、收音机等家电用品
电动工具、割草机、吸尘器等工业设备
电动脚踏车、电动机车等传动系统
摄影及不定点设备使用器材
可携式个人电脑、文字处理机、可携式终端机、手提式计测器等即时供电器材
各种电动玩具等安全性产品
照明、保全、防火等紧急用电设备
浮充使用
通信及电力机器
紧急照明器材
防火、保全系统
各种测距仪器
办公室电脑、微电脑处理机及OA设备
机械人及控制机器等设备
UPS不断电电源
变、发电所之紧急电源系统
太阳能变电使用
街灯、时钟、马达等电力拉线不符经济效益之电源供应处
手提式电源
小城市之电源
蓄电池之特性-充电
定电压充电方式一般建议方式,在充电过程中阳板之硫酸铅变成二氧化铅,当持续充电一段时间,以便开始产生氧气并引起电压急速上升。定电压充电方式则会因电压之上升而控制其充量。此定电压充电方式有著限定的电流,并预防充电初期电流过大(低电压之电池);
在电池电压在到达某一特定电压前,均以 0.1CA 之定电流方式充电。电池在 *及 50%放电後,其充电曲线,充电量是放电量之110~120%如此才可以充饱。
充电电压设定随著温度之上升而下降,随著温度之下降而上升。用同一电压下浮充电流随温度增加而增强,在低温时浮充电流会减少。当电池充电环境之温度在5°C(41°F)至 35°C(95°F)之间,则不需考虑温度补偿,当温度低於5°C(41°F)或高於35°C(95°F)则必须考虑温度补偿。
温度系数为∶
(1) 循环使用
-5m V/°C 单局
(2) 浮充使用
-3.3mV°C 单局
为防止在低温下充不饱电和在高温下过充电,充电电压必须根据蓄电池温度来设置适当的电压,从表 1 可见到 VRLA蓄电池的充电电压。
注意事项:
(1) 在高温下,充电电压需大于开路电压
(2) 低温下,充电电压必须小于 2.35V/Cell,以防止电池产生气体
(3) 电池寿命随温度升高将减少
(4) 避免电池温度*维持在 40 °C
说明
1)使用和维护过程中,电池不得短路,不得倒置使用,应使用绝缘工具,并配带绝缘手套,以防电击和造成短路。
2)蓄电池出现异常时,应由专业人员处理或与厂家联系,禁止私自拆卸维修。
3)产品应在充电系统上充电,充电系统的直流输出电压波动应不大于百分之正负一。
4)禁止使用汽油、稀释剂等有机溶剂来清洗电池,否则会损坏电池外壳。
5)长时间过高充电(过充电)会缩短电池寿命;长时间过低充电(未充足)会影响负载工作或导致电压异常。充电用恒压限流充电器。勿并联充电,否则缩短电池寿命。充电时一定先把充电器的正(红)、负(黑)充电夹对应夹好电池,切勿反接。充好后,先关掉电源开关,再取电池夹。
使用和维护中注意问题
1.蓄电池应放置在透风、干燥、阔别热源处和不易产生火花的地方,安全间隔为0.5m以上。在环境温度为25℃~0℃内,每下降1℃,其放电容量约下降1%,电池宜在15℃~20℃环境中工作。
2.要使蓄电池有较长的使用寿命,请使用性能良好的自动稳压限流充电设备。当负载在正常范围内变化时,充电设备应达到±2%的稳压精度,才能满足电池说明书中所规定的要求。浮充使用的蓄电池非工作期间请不要停止浮充。
3.必须严格遵守蓄电池放电后,再充电时的恒流限压充电→恒压充电→浮充电的充电规律,条件答应的使用高频开关电源型充电装置,以便随时对蓄电池进行智能治理。
4.新安装或大修后的阀控式蓄电池组,应进行全核对性放电实验,以后每隔2~3年进行一次核对性放电实验,运行了6年的阀控式蓄电池,每年作一次核对性放电实验。若经过3次核对性放充电,蓄电池组容量均达不到额定容量的80%以上,可以为此组阀控式蓄电池寿命终止,应予以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