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太蓄电池6-GFM-65 12V系列规格参数
我国电力、邮电规范规则,10小时率电池,当选用1小时率放电时,其容量为标称容量的55%,即0.55C10。日本工业规范规则2V/10小时率电池,1小时率时容量为0.65C10,6V、12V,10小时率电池,1小时率容量为0.6C10。20小时率电池,10小时率容量为0.93C20,1小时率容量为0.56C20。
蓄电池的寿数有两种表达办法:一种为深循环运用的电池,另一种为浮充运用的"备用电源"电池。深循环运用的电池以深循环次数来表明其运用寿数,以0.8C10深度充放电循环运用的电池,其寿数到达1200次以上,而浮充运用的电池,年限可到达10~20年。蓄电池只要80%容量时以为寿数终止。
实践运用寿数与规划运用寿数有很大不同,这要取决于电池中水的丢失状况。在规划条件下运用可到达规划寿数,而当外部条件如温度、充电电压、放电深度等变化超出规划要求时,实践运用寿数会大大低于规划寿数,实践运用容量也会低于规划容量。
(2)放电率对电池实践可输出容量的影响
电池容量C(Ah)等于放电电流(A)与电池电压到达下限值的放电时间(h)的乘积,而放电率(1/h)是实践放电电流(A)与电池标称容量(Ah)的比值。
在UPS的实践工作中,市电掉电后,要求电池逆变承当悉数的负载功率,放电率视后备时间的不同而有很大不同,例如标机在1Omin左右,保持时间很短,放电率很大,长延机遇可达4h或8h,放电率很小。蓄电池的实践放电率并非蓄电池规范界说中的放电率,图5-1所示的放电曲线反映了不同的放电率对电池容量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