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淮叉车蓄电池在运输过程和安装前这段时间内,蓄电池的容量由于自放电有不同程度的损失。蓄电池在叉车上安装后应尽快进行二次均充充电。充电电压需依不同的环境温度作适当的调整,如要对电池进行的深度放电测试,放电前需要均充七十二小时,小于深度放电测试,放电前均充48小时即可。大充电电流不应该超过蓄电池组安时数C10的10%(如400安江淮叉车蓄电池组,大充电电流应该不超过40安)。环境温度每升高1度,充电电压降低0.003V/单体,环境温度每降低1度,充电电压升高0.0003V/单体。注意:每组48V电池组包含24个单体,每组24V叉车蓄电池组包含12个单体,每组80V叉车蓄电池组包含40个单体。浮充电压对蓄电池的使用寿命有直接影响,高于推荐极限的浮充电压会降低蓄电池在叉车上的使用寿命。低于推荐的浮充电压会导致蓄电池组的容量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