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蓄电池HB-1265铅酸12V65AH品牌系列
HE蓄电池HB-1265铅酸12V65AH品牌系列
l蓄电池具有优良的防酸及排气性能,当压力超过正常值时应可靠排气,压力恢复正常值时可靠密封,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排出的气体不含酸雾。
l蓄电池在-30°C和65°C时封口剂无裂纹及溢流。
l蓄电池自放电率每月不大于4%。
l蓄电池的密封反应效率不低于95%。
l蓄电池外壳无变形,裂纹及污迹,极性正确,正负极性及端子有明显标志,方便用户连接,正极板厚度大于4.5mm。
l电池电压均衡性一组蓄电池在浮充状况下任意两个电池的电压差低于50mV。
l蓄电池除安全阀外,能够承受50kPa的正压或负压而不破裂、不开胶,压力释放后壳体无残余变形。蓄电池在使用期间安全阀自动开启闭合,闭阀压力在1kPa~10kPa范围内,开阀压力在10kPa~49kPa范围内。
l两个蓄电池之间连接条的压降,每100A低于4mV。
l蓄电池以30I10的大电流放电1min,极柱不会熔断,外观不会出现异常现象。
l 13蓄电池封置90天后,其荷电保持能力不低于80%。
l 14.蓄电池具有很强的耐过充能力和过充寿命。蓄电池用0.3I10电流连续充电160h后,其外观应无明显变形及渗漏。过充电寿命不低于210d。8、推荐充电方式为三阶段充电。
(一)禁止人工、露天拆解和破碎废电池。
(二)应根据废电池特性选择干法冶炼、湿法冶金等技术利用废电池。干法冶炼应在负压设施中进行,严格控制处理工序中的废气无组织排放。
(三)废锂离子电池利用前应进行放电处理,宜在低温条件下拆解以防止电解液挥发。鼓励采用酸碱溶解-沉淀、高效萃取、分步沉淀等技术回收有价金属。对利用过程中产生的高浓度氨氮废水,鼓励采用精馏、膜处理等技术处理并回用。
(四)废含汞电池利用时,鼓励采用分段控制的真空蒸馏等技术回收汞。
(五)废锌锰电池和废镉镍电池应在密闭装置中破碎。
(六)干法冶炼应采用吸附、布袋除尘等技术处理废气。
(七)湿法冶金提取有价金属产生的废水宜采用膜分离法、功能材料吸附法等处理技术。
(八)废铅蓄电池利用企业的废水、废气排放应执行《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其他废电池干法利用企业的废气排放应参照执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废水排放应当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和其他相应标准的要求。
(九)废铅蓄电池利用的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由《铅蓄电池生产及再生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规定。